古代有句话怎么说的,叫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。
这话说得意思就是哪怕是最清廉的知府,当三年的话,也会有十万两银子的家财。可以说这当官绝对是最容易搞钱的职业了,因为在大秦的体制下,当官的是拥有绝对的权力的。
别说知府了,就拿一个县的县令来说,县令可以说是朝廷体制下的最底层的芝麻官了,但是一个县的县令的权力也是很大的。
县令不仅负责掌管行政这类的事情,就连一些捉拿盗贼,征收赋税,征发徭役,城池防御等等这类的事情也都是归知县管的。
可以毫不客气得讲,古代的知县那就是这一个地区的土皇帝,在这地区和皇帝没区别。正所谓天高皇帝远,皇权不下乡。
县令手握这个地区的衙役,一小部分城防军,还有粮仓,库房等等,绝对是肥的流油的差事。
而且知府虽然是县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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